关于202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5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细则的通知》(新交规〔2020〕13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对我区公路建设施工企业开展了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形成了信用评价结论,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
相关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起书面申诉,申述材料须按照新交规〔2020〕13号等文件规定手续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法人代表签名后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邮编:830000,联系人:石磊(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991-5280406。
附件:1.2021年度新疆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5.2021年度新疆公路建设市场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7.2021年度新疆公路建设市场试验检测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