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和《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本着“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丰富、一路一名、南北为路、东西为街、好找好记”的原则,拟对赛罕区人民政府上报的25条道路地名进行命名更名。经过实地调研,反复研讨,聘请专家论证,确定初步命名更名方案。为做到集思广益、择优而从,现将拟命名更名方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请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具体方案见拟命名更名一览表)。
联系人:哈斯任满吉
联系电话:0471-5181021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来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2022房间)
邮编:010010
征求意见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8月15日。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2015年7月20日
附件:
赛罕区部分道路地名拟命名、更名一览表